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关于施行《北京市建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规范(2020版)》的告诉
为促进建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规范化办理,履行疫情防控常态化办理办法,保证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关于印发〈建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和办理导则〉和〈北京市建造工程项目施工现场安全出产规范化办理图集〉(生活区设置和办理分册)的告诉》(京建发〔2020〕289号,以下简称《生活区办理图集告诉》)和《北京市住宅和城乡建造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建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办理办法(试行)〉的告诉》(京建法﹝2019﹞9号)的规则,结合商场实践,我委安排拟定了《北京市建造工程安全文明施工费费用规范(2020版)》。
本规范自2020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2020年12月1日(含)之后,新建立(依法须经项目批阅部分批阅、核准或许存案的项目,以项目批阅部分批阅、核准或许存案之日为准)并履行《生活区办理图集告诉》的项目,应履行本告诉费用规范;2020年12月1日(不含)之前,已建立并依照《生活区办理图集告诉》的要求在现有设备基础上加强办理的项目,发包、承揽双方可结合现场实践,洽谈调整施工合同价款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并签定补充协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