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公司报送的《关于请求批复平阳县海西镇力泰厂区施工暂时便道项目防洪点评表的陈述》、《平阳县海西镇力泰厂区施工暂时便道项目防洪点评表》等资料已收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第二十七条、《浙江省河道办理条例》第三十六条、《浙江省水域维护方法》第十一条、《浙江省水利工程安全办理条例》第二十九条,经研讨,批复如下:
一、原则赞同平阳县海西镇力泰厂区施工暂时便道项目防洪点评计划。本项目坐落平阳县海西镇,拟安置施工暂时便道1条,触及海涂二河;暂时便道选用横跨河道计划,计划在河内布设两根钢筋砼承插管衔接河道上下游,承插管单根管径1.5m,管道长为14.5m,管道以上为土石混合料,两边布设浆砌石挡墙,桥面为混凝土路面,桥面高程4.10m,该暂时便道用于海西镇力泰厂区施工及暂时出产日子运用。本工程暂时占用时刻为2023年5月1日至2024年4月15日,合计12个月。
二、根本赞同本工程水域占补平衡计划。本工程建造一共占用水域面积131.30m2,为暂时便道占用水域,占用水域为一般水域,均为施工期暂时占用,施工完成后康复原状,因而,不采纳永久开挖水域进行补偿。
三、根本赞同消除和减轻影响办法。本工程暂时便道运用期为非汛期,建成后如遇洪流,形成河道溢流,需马上撤除暂时涉河建筑物,不得对河道行洪排涝发生必定的影响。主体工程项目施工完成后,应立即撤除并康复河道原状,撤除暂时便道后不得减小水域面积及水域容积;暂时便道撤除选用挖掘机结合人工挖除,挖至原河道底高程,尽量不损坏两岸现状岸坡,若有损坏,需并将岸坡康复至原结构,保证岸坡安稳安全。
五、本项目涉河涉堤建造计划呈现严重改变的,应及时报我局批阅。施工中不可避免形成堤防等水利设备损毁的应及时予以修正,一起依照水土保持计划做好水土流失防治作业。工程建造发生的涉河废弃物,须及时予以铲除。
六、施工期间作业范围内河道防汛安全由你公司担任;如遇暴雨、洪水等特殊情况,须遵守防汛应急组织、我局的指挥和调度。
八、你公司应在本项目开工前将施行工程的计划报属地流域所存案,工程竣工检验应有县水政办理服务中心和属地流域所参与,并经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到正常的运用中。请县水政办理服务中心、属地流域所担任做好项目施行过程中的监督检查作业,保证答应要求执行到位。
九、你公司如对本批复决议不服的,可自接到本决议书之日起60日内向平阳县人民政府请求行政复议;或许在六个月内向平阳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平水许(2023)99号平阳县海西镇力泰厂区施工暂时便道项目防洪点评(补办)的批复1.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