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 2023-11-17 来源:案例
原标题:住建委:实施工程单位不得与60岁以上男性、50岁以上女性签订劳动合同!不得进场!
目前为止,全国已有多个地区发文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天津、上海、深圳、江苏泰州、江西南昌、湖北黄冈、湖北荆州、珠海横琴新区均作出此项要求。此前,荆州一实施工程单位还因为招录60岁以上男性从事施工作业被通报处罚了!
可以看出,对于用工年龄的要求越来越严格了,之后可能会有更多地区跟进发文,企业应提前做好准备。
随着社会老龄化的加剧和人口结构的变化,用工年龄的问题在中国慢慢的变成了了一个慢慢的受到关注的话题。最近多个地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的消息再次引起了广泛关注。
对于这样的一个问题,我认为这是一项很重要的举措,因建筑施工是一个高风险、高危险的职业,对于工人的年龄、身体条件等方面很有高的要求。若企业聘用过老或身体不适合的人员,不仅会影响实施工程质量和进度,还会给工人带来极大的安全隐患。
另一方面,这也是对于工人权益的保护。年龄较大的工人在施工中往往承受不了太大的身体负担,一些特别危险的工作更需要年轻、健康的工人去完成。若企业不顾工人的身体健康情况和安全,聘用年龄过大的工人从事施工作业,就是对工人权益的侵犯。
当然,在规范建筑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一些问题和挑战。首先,有一些企业可能会因为缺乏年轻、健康的工人而出现用工荒的情况。其次,在年龄限制的规定方面,有几率存在一些不合理之处,比如可能会排斥一些身体健康的老年人,这样一些问题都要求我们在实践中不断探索和解决。
总之,规范建筑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是非常必要的一项措施,它有助于提高实施工程质量和安全,保障工人的权益,同时也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我们大家都希望企业能够充分认识到这一点,积极做出响应政策,提前做好准备。
2021年10月21日,天津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发布关于进一步强化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文件提出进一步规范实施工程单位用工年龄管理:
按照国家和本市建筑工人实名制管理的有关要求,在进入施工现场前,实施工程单位应当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未签订劳动合同的不得进场施工。
施工单位与建筑工人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当严格执行国家关于法定退休年龄的规定,对男性超过60周岁、女性超过50周岁的不得签订劳动合同。因特殊情况确需安排或使用超龄建筑工人的,施工单位理应当对超龄人员健康证明(健康证明有效期为1年)进行核验,并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合理安排工作岗位。
不得安排或使用男性55周岁以上、女性45周岁以上的建筑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高空、特别繁重体力劳动等高危险性、高风险性工作。
2021年11月2日,黄冈市住建局发布《市住建局关于进一步推进全市房屋和市政工程用工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确:
实施工程单位依托“黄冈市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系统”,在项目现场配备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
施工单位依托“黄冈市农民工实名制信息化监管系统”,在项目现场配备必须的硬件设施设备,施工现场实施封闭式管理,设立进出场门禁系统。
2021年6月6日,荆州市一项目发生一起安全事故,造成人员受伤或死亡(其中一名伤者男,63岁)。依照市住建局《关于规范全市建筑工程用工管理的通 知》,将相关情况予以通报:
5月27日,荆州市住建局发布《关于规范全市建筑工程用工管理的通知》。相关联的内容如下:
2、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高危险性、高风险性的特殊工作。
3、禁止年龄未满18岁人员和年龄超过60岁(男性)、55岁(女性)的专业类人员从事施工现场专业方面技术工作。
2021年6月11日,南昌市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的通知,通知明确:
近期我市建筑工地发生多起高处坠落事故, 两起事故亡者年龄超过60周岁 。
下一步将规范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结合实名制管理工作推进,将施工作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范围, 禁止 18周岁以下人员、60周岁以上男性、50周岁以上女性 进入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 。
2021年5月31日,深圳市质安总站发布了关于逐步加强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有关措施的通知。
2021年5月17日,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总站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关于规范本市建筑施工工地用工年龄的工作提示》,再次重申:
应结合实名制推进,将作业人员用工年龄管理纳入日常监督检查、巡查范围,一经发现违反规定,应当责令举一反三限期整改,拒不整改或预期未改正的,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通报,并将企业年度安全生生产标准化考评结论评定为不合格。
珠海横琴新区生态环境和建设局发布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将结合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加大对用工年龄监督检查,将对违反规定的相关责任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在对近期我区发生的两起高坠事故调查后发现,两起事故施工现场均存在高处作业违规使用超龄作业人员的现象。为遏制生产安全事故多发的势头,强化施工现场人员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国务院关于工人退休、退职的暂行办法》等法律和法规规定,结合建筑施工作业“高空、高危、高风险、重体力、技术方面的要求高”的岗位特性,现就进一步规范我区建筑施工公司用工年龄管理的要求,通知如下:
一、禁止以任何形式招录或使用以下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建筑施工作业:一是18周岁以下;二是60周岁以上男性;三是50周岁以上女性。
二、禁止55周岁以上男性、45周岁以上女性工人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其他影响身体健康以及危险性、风险性高的特殊工作。
三、本通知自下发之日起执行。请各企业立即自查,有违反第一款规定人员的,限期一个月之内解决,并妥善处置好工资发放及人员遣返工作;有违反第二款规定人员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我局将结合建筑从业人员实名制加大对用工年龄监督检查,发现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相关责任企业予以严肃处理。
第一条 全民所有制企业、事业单位和党政机关、群众团体的工人,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该退休。
(二)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别繁重体力劳动或者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作,男年满五十五周岁、女年满四十五周岁,连续工龄满十年的。
注:年满60岁已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再参加工作属于劳务关系,不受《劳动法》调整。因工作发生事故不属于工伤而是人身损害,不适用《工伤保险条例》而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相关规定。纠纷不适用劳动仲裁,而是通过诉讼解决。
第十五条禁止企业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一定要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第五十八条国家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未成年工是指年满十六周岁未满十八周岁的劳动者。
(五)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六)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八)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过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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